2007年3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家庭理财买基金时要小心
滕晓丽

  近来,炒作各种基金成了老百姓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话题,很多人都将投资基金作为家庭理财的好办法,与此同时,也有人通过许诺帮人投资而进行诈骗的。3月3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嫌诈骗的案件。
  检察院查明,2006年6月底,受害人李女士在一个证券公司的柜台认识了被告人张某,张某称能帮其投资某基金,到时能有15%的收益,于是李女士就将68800元交给张某。张某将这笔钱存入了自己父亲的名下,并称这个账号钱多也就好挣钱,李女士信以为真。
  3个月后,李女士突然联系不上张某了,才意识到上当。民警很快在张某的住所将其抓获,而李女士的68800元则由张某的原所在公司代为偿还,李女士实际上没有受到损失。
  在调查中,被告人张某的原单位某证券公司说,张某作为业务员,并没有为他人提供基金代理的职权,并且基金收益是随着股市发展而定,不能事先预测最终收益,所以张某向李女士承诺的15%的收益并不可靠。